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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商品与商家描述不符,退货时可拒绝支付往来运费吗?

王女士咨询:我在某购物网站上看到一款包非常喜欢,在咨询商家时,商家称百分之百是正品,从做工、颜色、布料等都有图片展示并且包邮。于是,我下单购买了这款包。但5天后收到货时发现做工粗糙,用料也不好,明显是仿品。在与商家沟通后,商家同意退货,但要求我支付往来运费。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我拒绝吗?

包头市天泽公证处解答:王小姐可以拒绝支付往来运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本案中,商家对商品的描述是百分之百正品,且有相应的图片展示,但在王小姐收到商品后发现做工及布料与商家描述不相符,明显是仿品,商家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因此,王小姐不但可以拒绝支付往来运费,而且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此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天泽公证处)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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