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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禁渔令”落地有声!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严惩非法捕捞行为 守护水域生态安全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安厅、农牧业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4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内农牧通告〔2024〕1号)要求,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水生资源生态平衡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巴彦淖尔市水域生态资源及环境,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贡献公安力量。

协同作战,织密渔业“防护网”

为加强2024黄河禁渔专项行动工作,提升在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增强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3月19日,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与河灌公安分局就加强在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联勤联战,分析和研究非法捕捞犯罪案件中的线索收集、法律适用、案件侦办、证据转换、技术鉴定的认定与处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依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的合作配合,交流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经验做法,细化联管联控联治措施,为开展好2024黄河禁渔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联合行动,高压管控“零容忍”

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与农牧业、渔政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动办案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各种,常态化开展“非法捕捞”相关线索排查和打击工作,在禁渔区联合执法组紧盯重点时段、重要水域,加大禁渔联合执法巡查频率,不间断开展全水域“拉网式”“立体式”排查清理,同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共管共治格局,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信息共享完全化、行刑衔接无缝化,有力保证了禁渔期执法工作落地见效。禁渔期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艇)36辆(艘)次,乌梁素海清理渔船212艘,清理违规网具15张顶。

浓厚氛围,宣传覆盖“零盲区”

4月2日至5日,市局环食药侦支队与市农牧业局综合执法支队对黄河内蒙古巴彦淖尔段、乌梁素海、乌梁素海流域禁渔期;黄河干流内蒙古巴彦淖尔段、黄河干流内蒙古巴彦淖尔段一级支流,及所属湖泊、大中型水库通过多渠道开展禁渔宣传。联合组每到一处,通过登船进户、张贴通告、发放材料、悬挂横幅和短信群发等形式,多措并举宣讲禁渔期、禁渔区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同时,呼请过往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向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水生资源生态资源行为说不,引导群众参与禁渔护渔,将普法宣传贯穿联合执法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法律解读,做到以普法强执法、以执法促普法,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全力营造“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400余份,悬挂条幅16条,张贴通告150余份。

擦亮生态底色  对非法捕捞“零容忍”

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以“昆仑2024”3号专项行动为牵引,侦破2024年黄河流域内蒙古段首例以电捕鱼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月12日上午12时许,“河灌生态义警”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提供线索,在黄河一级支流乌加河内发现可疑皮划艇和捕鱼人员。获悉线索后,河灌分局立即启动警务协助机制,联合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和银定图镇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马某、马某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皮卡车1辆、皮划艇1艘、逆变器1台、电瓶2块、电抄网1把及鲤鱼、鲶鱼和鲫鱼等各类渔获物共计80余斤。经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马静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