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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警民携手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䴙䴘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增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增强。4月17日,杭锦后旗陕坝镇一居民用塑料桶提着一只受伤的野生禽类动物来到杭锦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请求救助。据热心村民说,自己在巷子中看见了这只样貌奇特的“小鸟”,怀疑是野生保护动物便立即送了过来。

杭锦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对这只“小鸟”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这只小鸟翅膀及身上有明显伤口,体力不支,无法飞行。民警给受伤的小鸟及时处理了伤口、准备了水和食物。同时,联系杭锦后旗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救助。经林业和草原局专业人员确认,这只受伤的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䴙䴘(pìtī)。为确保小鸟及时得到治疗,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把受伤的凤头䴙䴘送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喂养,待其充分具备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凤头䴙䴘(pìtī)别称水老呱、水驴子、浪花儿,成年个体体长50cm以上,雄雌差别不大,是体型最大的凤头䴙䴘。虹膜近红,嘴峰近黑,颈修长,有显著的黑色羽冠,下体近乎白色而具有光泽,上体灰褐色,翅短,尾羽退化或消失,足位于身体后部,有蹼,爪钝而宽阔。凤头䴙䴘多见于低山和平原地带的江河、湖泊、池塘等水域中,特别在有浓密的芦苇和水草的湖沼中,以各种昆虫、小虾、鱼及水生植物为食。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任何偷猎、杀害、买卖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严罚,莫要动歪脑筋。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公关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切勿盲目施救、围观拍照,以免遭受攻击。

(苏日娜 徐文佳)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