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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多元联动聚合力 共建解纷大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自成立以来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加强诉源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近日,该速裁团队协同乌拉特前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与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乌拉山镇派出所多元联动,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获得三方当事人满意,切实解决当事人诉求诉争,真正实现了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宗旨。

案件经过:乙方李某承包了丙方内蒙古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二分场2023年度芦苇收割,乙方李某雇佣宝某运输芦苇。2024年1月11日,宝某在内蒙古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芦苇收割作业区驾驶农用车在冰面行驶时,冰面压塌不慎坠入水中,经过救援不幸去世。宝某第一顺序继承人甲方:配偶,父母及子女,就宝某死亡赔偿款项多次与乙方丙方协商未果,求助到矛调中心。

调解过程及结果:为推动该案矛盾纠纷实质性诉前化解,矛调中心整合多方力量,汇聚了法官、人民调解员、公安、派出所办案民警、律师等各方力量,召开二次“会诊”会议,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并商讨解决对策。而后二次“面诊”,将甲乙丙三方邀请到一起,多方听取三方的倾诉、诉求,调解人员“审时度势”采取“面对面”、“背对背”、“冷却降温法”等调解方式,最终双方平复情绪,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对宝某死亡补偿一事达成共识,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乙方李某赔偿甲方10万元,丙方内蒙古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二分场补偿甲方75万元,共计85万元。此款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于2024年1月29日前乙方李某给付10万元、丙方给付25万元。剩余50万元丙方于2024年2月18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方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日速裁团队经审查后对该协议进行了确认,第二日补偿款35万元如约给付。至此,经过矛调中心成员单位的多方联调助力,当事人没花一分诉讼费,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速裁团队将继续以打造“枫桥式团队”为抓手,深耕诉源治理,充分运用矛调中心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加强与相关联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激活诉源治理“一池水”,力争后续工作中创新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新方法新路径,全力助推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

(速裁团队 谢秀丽)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