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明安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扔化肥等农资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通告

乱扔、乱丢化肥等农资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会对土壤、水和农产品等造成污染,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切实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乱扔、乱丢化肥等农资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每一个明安人都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各家各户(包括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都要履行好土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守护好自己承包或租赁的土地,经常性地捡拾处理田间地头、机井附近垃圾(井官负责机井附近垃圾),确保土地无垃圾、无残膜,干净整洁无污染。

二、每个人都要养成良好习惯,将使用后的化肥、籽种等包装物(瓶、罐、桶、袋)和废旧农膜收集起来,集中倾倒于村内垃圾收储点,不得随意丢弃至田间地头、草原林地、河槽沟渠。

三、各村社要成立联合检查组,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家各户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如发现田间地头、机井附近有化肥、籽种等包装废弃物或废旧残膜,不管是自己随意丢弃还是别人丢弃,谁耕种谁负责,一次发现责令捡拾处理干净,二次发现要逐级上报上级部门,扣除其相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残膜回收资金和耕地轮作补贴。镇党委、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定期现场督导检查,并查看问题台账。

全镇的父老乡亲们,明安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镇党委、政府和大家一样都盼望明安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文明,而大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就代表着明安的形象和文明!自己的东西需要自己去爱护,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守护,就好比一个家庭室内环境卫生,一人糟蹋、全家人忙坏了都不管用,相信大家都有体会。人不能被垃圾围起来,土地也需要干净的环境!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让明安成为我们的骄傲、成为人人竖大拇指点赞的地方!

明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