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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社党委召开第十次社党委会 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6日,内蒙古日报社党委召开第十次社党委会,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审议《内蒙古日报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并进行动员部署,正式启动内蒙古日报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内蒙古日报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从启动部署、理论学习、纪律党课、警示教育、宣传阐释、教育培训、检视整改等7个方面15项工作对全社党纪学习教育做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清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社党委书记、社长王登华要求:全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全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将党纪学习教育落细落实,让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在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教育引导全社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通过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讲好纪律党课,抓好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学习教育效果;要抓好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有效衔接,坚持查摆自身不足、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实际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在高标准开展好全社党纪学习教育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全区党纪学习教育宣传报道阐释工作,形成良好的党纪学习教育氛围。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 李丽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