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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据”说话 五原县公安局“零口供”刑事拘留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

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仍不悔改,再次盗窃铁架子、电缆线、广告牌和宣传栏等物品被抓还拒不承认,妄图以“闭口不谈”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最终,五原县公安局用“证据”说话,“零口供”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刑事拘留!

2024年3月16日,五原县公安局接到某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发现公司工地钢结构龙门架丢失,价值6000元左右。

接到报警后,五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盗抢中队、辖区天吉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侦查。经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民警最终确定附近村社村民吕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所队民警携手行动,经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于4月14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抓获。吕某某到案后,民警在其家中发现大量广告牌、宣传牌、道路标识牌、电缆线、龙门架、护栏等钢铁制品。面对民警的讯问,吕某某拒不配合,矢口否认犯罪行为。办案民警凭借前期大量扎实的侦查工作,外围取证,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零口供”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裴彦鹏  倪子帧)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