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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我市以政务公开推进诚信建设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公开推进诚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多措并举推进信息公开。在保护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将各部门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职的政务活动事项向社会公开。2023年,公开各类政务活动事项21385件。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161件。及时公开优惠政策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023年,全市公开政策解读630条。坚持实事求是推进双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要求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单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巴彦淖尔)”官方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切实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2023年,公开“双公示”信息4.7万条。下一步,我市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十公示”。坚持典型示范营造诚信氛围。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国家、自治区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并及时公开全市诚信建设工程最新动态、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弘扬诚信美德,加快推动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形成。今年,我市将继续围绕自治区党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要求,坚持以政务公开推进诚信建设,让政务公开成果真正惠及群众。来源:巴彦淖尔日报官方微信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