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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鄂尔多斯又一地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

东胜区中小学校园体育场地

开放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助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健身场所。结合东胜区学校实际情况,决定自2024年4月13日起,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部分中小学体育场地,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学校及体育场地

二、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原则,每周六、日和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对外开放(如遇学校在周六、日或其它假期时间组织活动时不对外开放)。

具体时间:开放时间段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开放日期间白天开放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以开放体育场地的学校公示时间为准。

三、开放对象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本校学生及校园周边社区居民;严禁利用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有偿培训及其它商业活动。

四、入场程序

入场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入场;如需在学校场地组织比赛或活动,需经学校同意后,报东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

五、温馨提示

为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有序开放,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敬请广大居民在入场健身时,自觉了解并遵循场地的管理规定,共同构筑文明、和谐、健康、快乐的全民健身环境。

1.凡进入校园进行健身的居民须自觉恪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体育场地的管理规定,服从学校门卫及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需在校外规范有序停放。凡违反管理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行为。

2.入校进行锻炼之时,务必穿着运动鞋进入场地,严禁穿高跟鞋、皮鞋等易对场地造成损伤的鞋进入运动场地。

3.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扩音设备、零食、宠物、儿童自行车、滑板、无人机、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色易染等物品进入校园。

4.进入校园后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避免各类纠纷事件的发生,倡导文明健身。

5.入校健身人员须严格在开放区域内活动,爱护体育设施与场地设备,禁止在场地内胡乱涂画、随意张贴。关注安全警示标识,按照要求正确利用场地、使用器械,若有损坏则需照价赔偿。请依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运动项目和运动量,注重自我保护,以防意外发生。

6.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和80周岁以上人员及12至18周岁非所就读学校学生需在监护人陪护下进入校园活动,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对入校锻炼的未成年人及80周岁以上人员的全部行为和后果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禁止私自挪动场地运动设施,若有需求,请及时联系场地管理人员。

8.禁止在场地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用于体育活动之外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入校活动资格。

9.入校锻炼人员需充分了解到入校锻炼期间有潜在风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患有心脑血管、癫痫、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患者及酒后人员禁止入校运动,以免发生意外。请务必竭尽所能,以对自身安全负责的态度入校锻炼。

10.入校锻炼人员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需自行承担,学校免费提供健身活动场地,在场地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因突发气候或地质灾害及因自身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害时;以及因打架斗殴等事件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均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1.凡入校锻炼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身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2.学校有权根据自身场地和人员条件调整开放时间段和开放区域,并及时在本校开放公告栏就开放时间段及开放区域进行公告。

13.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学校有权调整开放时间。

14.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经场地管理员劝阻仍不改正的,场地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在场地内活动。

15.未尽事宜,以学校公示的管理规定为准。

凡入校锻炼人员则视为已明确知晓并认同以上规定。

[责任编辑: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