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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 “醉”无可——|磴口公安严厉打击酒后滋事行为

磴口县公安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社会面管控能力,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2024年3月31日,磴口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3月31日,东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火车站附近有醉酒人员闹事。接到报警后,东升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其控制。通过了解,田某醉酒后,借酒劲在东升路随意拦截车辆,辱骂他人,最后拦住一辆私家车后,无故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殴打。经审讯,田某对其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田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东升派出所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

饮酒要适量,酒后莫惹事!对于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管理的行为,磴口公安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同时也提醒商铺店主、工作人员和市民,如若发现醉酒人员失常,劝诫无效,请保护好自己,并及时报警!(马钰)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