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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法律援助:采取法律援助“三抓好”措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阿拉善盟法律援助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心聚力,服务大局,积极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度和温度。

抓好站点建设,筑牢保护屏障

推动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截至目前,阿拉善盟及下辖三个旗县各设立1家法律援助机构,以盟、旗4家法律援助机构为依托,设立苏木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01个,嘎查(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260个,2023年,全盟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8家,切实解决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供给不足、分配不均的问题,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站点全覆盖的建设目标,为各族群众依法维权构建法律援助安全屏障。

抓好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以“法援惠民生”品牌为抓手,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以“法律进寺庙”活动为依托,多次深入广宗寺、福因寺开展以“民族团结一家亲 法律援助暖人心”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00余份,受众人数达百余人次,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依法办事”的思想,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

抓好服务质效,提升办案质量

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热线,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持续为各族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的“四优先”服务,尽可能委派熟悉少数民族群众语言文字、了解少数民族群众身心特点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案件,以便达到最优沟通交流效果和最好案件办理结果。2023年以来,全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边疆偏远地区群众法律援助案件99件,约占全部案件量的14%,解答法律咨询共85人次。

[责任编辑: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