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一男子被拘!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商铺内,是为了方便充电,心里还是存在侥幸。”3月15日,在拘留所的李某某后悔地说。

现场一片狼藉

消防员正在调查

3月9日5时44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二道河村一商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开展火灾调查。经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判定火灾原因为店主李某某在商铺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离开后并未断电,电动自行车过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接公安机关,依法移交案件及证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裕隆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李某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