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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3·15—相信代理退保你后悔吗?

案件情况:

2014年6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刘女士分别给自己、爱人和女儿每人投保了保额为50万元的保险。

2022年1月,刘女士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故电话联系保险公司强烈要求全额退保。随即,保险公司多次上门同客户就保险条款、保险需求等内容进行沟通,希望刘女士能保留全部保单。但是,刘女士听信“代理退保”机构的挑拨,依然要求将自己和老公的保单退保,仅同意保留女儿的保单。

2022年3月,刘女士的爱人驾车送女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刘女士的爱人和女儿当场身故。保险公司闻讯后联系了刘女士,并快速完成了刘女士女儿50万元的赔付。赔付后刘女士咨询保险公司可否恢复其爱人的保单效力,她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交通意外,恳请保险公司考虑她的特殊情况,恢复她爱人保险合同的效力,并给予赔付。

案件疑点:

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来通过退保的方式周转资金?

2022年1月初,刘女士无意间刷到某视频软件上“代理全额退保”的视频,正好生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随即刘女士后台联系了视频发布博主。刘女士在代理退保公司指导下联系了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在“代理全额退保”人员的帮助和怂恿下,刘女士如愿将自己和爱人的保险进行了退保。

代理退保风险:

本案刘女士尽管退保才一个多月,虽然保险公司对刘女士的遭遇很同情,但是由资格人本人申请且签字的保单无法再恢复合同效力,所以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再为其提供保障。

风险提示:

第一、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保险金融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第二、“代理退保”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代理维权”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如鼓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可能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第三、“代理退保”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应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给个人信息安全埋下隐患。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

案件启示:

1、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帮助消费者讲清产品,了解产品,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的产品。

2、销售过程、售后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代理”黑产,要提高消费者的危机意识。

3、提示消费者如果需要维权的话请通过正规方式进行维权,通过代理黑产维权最终将使自身利益受损。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