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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近日,磴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对磴口县沙金苏木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立案侦查。

2024年1月,磴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侦办磴口县沙金苏木叶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发现,2023年2月叶某某将其位于沙金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二社275亩土地承包给全某某,并在承包前明确告知全某某其中100亩生地为草牧场地不允许耕种。2023年4月全某某以2.6万元将100亩生地二次转包刘某,刘某在明知该地是草牧场的情况下,实施了耕种农作物行为,对草原生态造成了破坏,改变了草原用途,数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2024年3月7日,磴口县公安局对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立案,3月8日对刘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磴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将结合“昆仑2024”专项行动,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全面摸排线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田芳)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