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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家长注意啦!这些用品禁止带进学校!

●执法人员检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 鲍娜)近日,记者从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为此,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中队深入各中小学周边商铺开展相关专项检查行动,全面保障儿童和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3月10日,记者跟随集宁区市场监督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市区内各中小学附近超市、文具店、玩具店等周边商铺进行专项检查。特别针对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火漆印章、儿童仿真厨具等产品进行重点排查。同时还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商铺作为排查重点,重点检查各家流通商户的证照、进货台账、采购索证索票、门店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商户加强日常宣传,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宣传标语。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深受学生喜爱的萝卜刀进行了分析和提示。据介绍,萝卜刀是一款通过自身重力实现刀体滑动的仿刀玩具,近期在各中小学的学生群体中广为流行。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标识中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齐全,拒绝购买“三无”产品;应选购产品或包装上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的萝卜刀产品。不要购买刀锋尖锐、手指可触及部位有锐利边缘或毛刺、部件装配不牢固的萝卜刀产品。仔细阅读产品或包装上标注的适用年龄、使用说明、警示内容等相关信息,根据儿童年龄等情况选购产品。玩耍时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正确使用。避免在追逐打闹中使用。避开眼睛等身体重要部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对于年龄较小还没有形成安全意识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监护并正确引导。

据了解,《公告》中要求,儿童和学生用品在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应当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标注。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错误的诱导性示范。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

“《公告》中明确指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自觉选择符合标准、适合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同时还将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集宁区市场监督管局执法人员韩宇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辛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