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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代表团分组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孙绍骋发言

3月7日下午,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代表团团长孙绍骋发言,副团长刘爽、郑宏范分别主持代表小组会议并发言。大会法案组、简报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孙绍骋代表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饱含着对人民政协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各方面人士的殷切期待,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内蒙古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扎实做好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防沙治沙、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工作,全力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鲜明体现了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完善了国务院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规范,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我完全赞成。草案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地方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体制,推动机构改革后新组建机构高效规范运行,优化和精减各级政府的运转程序,加快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高效协同、竞相争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唐朝、李斌、于立新、林少春、张韶春、杨进、杨宗仁、李永君、路红波、及永乾、王志平、张锐、奇飞云、龚明珠、闫宏光、李中增、郭玉峰、邢界红、闫宏伟、陈爱雪、孟繁英、郭大勇、金之钧、史玉东、王召明、胡海娟、张继新、敖慧然、徐建兴、薛志龙、杜岗、奇玉琴、赵会杰、苏和、罗青、王旺盛、贺海东、庄河、孟达英、孙莹、吴英、巩学峰 、李文玲、刘彦冰、吴海军等代表先后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修改国务院组织法是新时代国务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制度保障,是新时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国务院组织法修订,必将进一步健全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