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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自己管自己”值得借鉴推广

解聘物业公司,自管三年未涨物业费,还赚了数百万元,年收入超百万元。7年前,广州市海珠区祈乐苑因实行自管,且取得良好成效,引发了全国媒体关注。“现在迈入了第11年。”2024年2月28日,小区迎来成功自管十周年,看着挂在小区大门上的横幅,祈乐苑业主委员会主任冼敏强对记者说。(3月4日《广州日报》)

因对物管服务不满意,小区业主“炒掉”物业公司实现自管后,不仅三年未涨物业费,何以还年赚超百万元。广州市海珠区祈乐苑小区自行组建隶属业委会的物业中心,实现物业“自己管自己”的创新做法,有助于纾解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一大难题,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现实生活中,一些物业公司因服务态度差、管理混乱等,引起业主的不满,而小区管理又离不开物业,造成业主“不满意物业又干不掉”的情形;或重新换一家物业公司,可结果还是一样。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经常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如物业公司上涨物业费,业主抵制不缴纳等,导致一种恶性循环,不利于社区和谐稳定,也容易损害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

广州市海珠区祈乐苑在自管之前,同样也走了不少弯路。2013年1月,因对物管服务不满意,小区业主将承接小区管理业务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同年6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9月,业主胜诉;11月,业主决定更换物管公司。2014年2月28日,聘了新物业公司后,小区处于“半自管”状态。但新的物管公司服务并不尽如人意。2015年2月,业主投票“炒掉”物业,自行组建隶属业委会的物业中心,开始全面自管。

业主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实现“自己管自己”,无疑探索了一条小区业主自我管理的新路子。一方面,业主对小区情况知根知底,业主和物业的双重身份,也能从业主角度来考虑和解决小区的问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另一方面,业主“自己管自己”,则比引进的物业公司更有责任心,会尽职尽责为小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物业自管模式,让小区管理事务走上了轨道。如果确实需要上涨物业费,也会依法依规由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事实上,“自己管自己”会把物业费和公共收益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小区管理的刀刃上。根据广州市海珠区祈乐苑公布的2024年1月小区收支情况,小区营业内收入为593041.03元(包含了物业收费收入、公共区域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则为471209.59元(包含聘用人员薪资福利、绿化维护、垃圾清运、电梯维修等);当月结余121831.44元。正所谓“去掉中间商赚差价”,该小区通过物业自管,年赚超百万元已不是梦想。这种良性循环,势必会提升小区物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小区物业自管探索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新路径,让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的管理和服务,自己家园自己管,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文/丁家发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