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62.8万元!兴安盟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

“这场事故给我们家带来沉重一击,多亏了民政的救助保障,让我能安心治疗,给了我生活的希望。”兴安盟扎赉特旗裕国社区居民赵勤(化名)感激地说。

2023年1月底,赵勤发生意外,造成其面部、上肢严重烫伤。爆炸发生前,赵勤经营着一家小型汽车修理部,烫伤后的他无力打理,只能停止经营。赵勤的妻子没有工作,孩子还在上小学,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民政协理员得知情况后,立即上报相关工作人员,经入户调查核实,把赵勤一家认定为城镇事实困难家庭,给予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兜底应急保障专项救助,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并帮助他的孩子申请了教育救助,使赵勤一家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家住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乌兰村的村民刘梅(化名)因极高危高血压、脑梗死,于2023年2月住院治疗,个人自付医疗费8万余元。劳动能力的丧失,再加上高额的医疗费用,刘梅的日子举步维艰。民政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经过一系列审核确认程序,于2023年7月把刘梅及其丈夫纳入城镇低保,每月为其家庭发放1658元的低保金。同时,把刘梅夫妻二人纳入城镇事实困难人员数据库进行实时监测,并为刘梅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

“民政温度”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2023年,兴安盟民政局创新开展城镇事实困难人员救助工作,形成城镇事实困难人员“311”救助帮扶体系,通过研发城镇事实困难人员精准识别小程序,建立城镇事实困难人员数据库,在盟、旗两级设立城镇事实困难群体兜底应急保障专项资金,对城镇事实困难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社会力量救助,切实兜准、兜住、兜牢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基本生活,让城镇事实困难人员更有安全感、幸福感。

截至目前,兴安盟共精准认定城镇事实困难人员468人,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274人次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实施综合救助,累计为城镇事实困难人员直接或间接增加家庭收入62.8万元。

2024年,兴安盟还将聚焦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持续探索创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实施以最低生活保障、急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社会力量救助、困难职工救助8项救助制度为主体,兜底应急保障专项救助为补充的“8+1”综合救助,多角度、全方位保障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昕阳 通讯员 敖明亮)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