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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动态】鄂尔多斯市推进宅基地监管提质增效激活农村牧区生产要素

农村牧区宅基地和住房是农牧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是农村牧区发展的重要资源,农村牧区宅基地改革管理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牧区稳定和发展大局。2023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以规范宅基地审批监管为抓手,全面抓实“政策关”“审批关”“监管关”,确保农村牧区达到“一户一宅”要求,依法维护农牧民合法居住权益,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宅基地监管提质增效,进一步激活了农村牧区生产要素。

发挥部门联动,建立工作机制

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建立了各相关部门协管、旗区苏木乡镇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指导旗区、苏木乡镇各部门厘清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部门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鄂尔多斯市98.04%乡镇已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宅基地监管工作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推进。同时配备宅基地管理专职人员,全市设立村级协管员483人,基本实现宅基地审批网格化管理,为全面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推进制度创新,夯实管理基础

鄂尔多斯市指导制定了《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宅基地及建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监管制度、监管措施、处置方式等内容,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同时,试点推广《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严格落实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记载内容,按照批准面积、位置等监管用地建房行为,严格宅基地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为农村牧区宅基地用地建房和宅基地审批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鄂尔多斯市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为突破口,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加快落实农村牧区宅基地申请审批责任,简化工作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全市86.27%的乡镇已将宅基地审批事项纳入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受理,提高了宅基地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农牧户申请、嘎查村初核、镇政府审批、旗直部门监管”的宅基地审批流程,逐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全市申请宅基地数量2939宗,审批农村宅基地数量1450宗(其中,农牧部门备案农村宅基地审批数586宗),宅基地审批面积712.97亩。

加强监管执法,提升管理效能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旗区范围内村庄规划、农牧民建房全程监管和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查处等工作,构建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体系,依托嘎查村网络单元,建立协管员队伍、定期开展执法巡查,推进执法重心下沉,使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延伸至村小组,实现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整治工作,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精准打击”效果。2023年,市自然资源部门反馈农村牧区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违法问题图斑58个,已完成整改55个;自治区农牧厅反馈住宅用地线索34个,已完成整改29个。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已形成了由乡镇审批、乡镇监管、乡镇执法、旗区备案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鄂尔多斯市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手册等多媒体宣传方式,给农牧民讲解说明审批管理流程和规范建房相关政策,坚决杜绝乱占、乱建、乱用耕地和未批先建等行为,树立农牧户依法依规建房意识。组建农经咨询服务队,通过进村入户、精准宣讲等“零距离”方式,做到动态宣传,常态宣传,提升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宅基地政策的知晓度,大力营造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线上培训班2期、线下培训1期、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份。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积极创新,主动作为,持续优化宅基地审批流程和强化宅基地监管,统筹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利用高效、形式多样的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新路径、新动力。

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