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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海南省、青海省反馈督察情况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情况

新华社海口2月26日电(记者 陈凯姿)2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海南省坚持把绿色作为自由贸易港建设底色,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同时,海南在相关领域和问题上也存在薄弱环节。

对相关要求的认识、问题的解决仍存在差距。海南海防林总体规划缺失,底数不清晰,存在破坏问题;有些地区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不力;有的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识不到位;部分督察整改不彻底,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部分领域仍存在问题。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仍有破坏行为发生,一些自然公园管护不到位;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部分省级部门和市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较为滞后。

海洋生态和海岸带保护不够有力。有关部门一直未依规出台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监督执法有缺位;部分自然岸线存在违规经营和破坏现象;部分海湾潟湖生态出现退化。

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海南天然橡胶初加工污染防治水平不高,矿山开采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工作滞后。此外,海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能力短缺。

督察要求,海南省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护好“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统筹谋划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自由贸易港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海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海南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002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617件,责令整改362家,立案处罚178家,立案侦查5件,约谈43人,问责6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青海省反馈督察情况

新华社西宁2月26日电(记者 周盛盛)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6日向青海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青海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与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还存在差距。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青海“生态优先”的认识还停留在浅层,生态环境保护履责不够有力,存在宽松软问题。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粗放无序,加剧生态环境承载负担;草原生态保护不力;一些督察整改不严不实。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迟缓;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滞后;草地和沙化土地被违规开垦。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有短板。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有差距;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青海湖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在禁止养殖区违规养殖。

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能耗强度控制不力;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督察要求,青海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定位,推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盐湖资源有序开发,巩固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整体系统保护。严格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严禁过牧等要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青海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192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188家,立案处罚36家,立案侦查11件,约谈322人,问责58人。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