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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文明观赏景观小品和元宵花灯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及游客朋友们: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颜值,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我县在县城主要街道及重点地段实施了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和元宵花灯“点睛”城市文明工程。为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观赏环境,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观赏。讲究公德,文明礼让;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触碰景观小品和花灯;不攀爬、破坏灯会物品;不拥挤,不扎堆起哄,不污言秽语、不争执打闹;要爱护和保护好灯会景观设施,不得随意破坏,防止触电等意外事故发生。

二、安全观赏。公益景观小品、灯会花灯是广告、丝绸制品等,制作不易,展出不易,请不要在景观小品附近和灯会区域内及其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灯会区域内吸烟;不燃放孔明灯;不使用液化气罐等危险物品摆摊设点;不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三、卫生观赏。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养成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干净整洁的观赏环境,维护好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荣誉。

四、有序观赏。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场,不妨碍他人通行,按照指示牌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赏灯;要随人流移动,不逆流横穿和在路中间滞留;要漫步徐行,不推推搡搡。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文明观灯,欢乐过节,共同打造一个精彩纷呈、文明有序的磴口县元宵灯会,为全面建设开放磴口、包容磴口、诚信磴口、共享磴口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磴口县委宣传部磴口县文明办   2024年2月20日

(中共磴口县传部)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