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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民政惠民政策幸福清单公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标准

按574元/人/月的标准补差救助(2023年标准)。

依据

《杭锦后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保障对象

持有当地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申领流程

申请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经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于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7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标准

按790元/人/月的标准补差救助(2023年标准)。

依据

《杭锦后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保障对象

持有当地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申领流程

申请城市低保的困难群众,经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于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7

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补助、农村特困人员集中

供养补助

标准

10536元/人/年(2023年标准)。

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杭锦后旗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保障对象

持有本旗农村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领流程

申请农村特困供养的困难群众,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纳入供养范围,于下月起发放特困供养金。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9

城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城镇特困人员分散供养补助

标准

城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1308元/月/人;城镇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1308元/月/人(2023年标准)。

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杭锦后旗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保障对象

持有本旗城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领流程

申请城镇特困供养的困难群众,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纳入供养范围,于下月起发放特困供养金。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9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标准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479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1244元/人/月(2023年标准)。

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杭锦后旗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保障对象

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人员。

申领流程

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经自理能力评估后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发到监护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

0478-7981909

杭锦后旗城市低保取暖补贴

标准

我市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贴标准为: A类每户每年补助630元,B类每户每年补助500元,C类每户每年补助370元予补贴。

依据

《关于做好 2023-2024 年度取暖期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保障对象

城市低保

申领流程

不需申请

发放时间

每年供暖季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政策咨询电话

0478-7981907

困难群众电价补贴 

标准

每户每月减免用电15度,每度电价0.415元,发放3个月电价补贴。

依据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我区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要求

保障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申领流程

不需申请

发放时间

每季度发放一次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7

孤儿育养补助

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2174元/人/月、散居孤儿1857元/人/月。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保障对象

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

申领流程

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近亲属或村居委会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查验,旗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统计上报,旗民政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规定情形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终止保障资格。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8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补助

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57元/人/月。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保障对象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申领流程

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近亲属或村居委会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查验,旗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统计上报, 旗民政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规定情形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终止保障资格。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8

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标准

50元/人/月。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

保障对象

具有杭锦后旗户籍、享受城乡低保、年龄在70(含)-79(含)周岁的老年人。

申领流程

不需申请。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9

高龄津贴

标准

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600元/人/月。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19〕4号)文件

保障对象

具有杭锦后旗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申领流程

杭锦后户籍老年人在岁数符合条件后,携带本人2寸照片、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填表申请,经所在乡镇审核通过后发放;之后按月进行月度生存认证。

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

发放形式

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

0478-7981909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标准13.5元/人给付标准总保险金额25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2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5000元/人(包括门诊和住院)。依据《内蒙古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保障对象具有杭锦后旗户籍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申领流程不需要个人单独缴费,凡60周岁及以上杭锦后旗户籍老年人在大陆地区发生意外伤害状况,可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直接联系当年中标保险公司报案并咨询理赔流程。咨询电话0478-6652901  0478-6652902

残疾人两项补贴

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依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障对象1.困难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氛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旗县区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因残疾产生的蒙外长期露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医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旗县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申领流程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的民政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发放时间每月10日前发放形式一卡通发放咨询电话0478-7981908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政策 

标准

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包括站内照料、寻亲服务、医疗服务、接送返回、落户安置等。

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

保障对象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

申领流程

本人主动求助说出需求,公安城管转介、处置、市救助站街面巡查发现主动劝导、引导遇困人员接受救助。

发放时间

杭锦后旗养老服务中心救助点

咨询电话

0478-7981909

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标准1680元/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儿童等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申领流程医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逝者户口簿;逝者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三无”人员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经旗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其他困难证明。发放时间证明材料齐全的逝者家属办理手续时直接减免,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在补全材料后殡葬服务中心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退还到经办人银行账户。发放形式证明材料齐全的逝者家属办理手续时直接减免,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在补全材料后殡葬服务中心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退还到经办人银行账户。咨询电话0478-6622507来源:杭锦后旗民政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