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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胜利闭幕

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闭幕式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主持,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讲话,全体代表、特邀代表参加了闭幕式。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修改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章程(修订草案)》,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仲裁协会理事会会长1名、副会长4名,理事19名,聘任协会秘书长1名。会议选举吴振平为理事会会长,选举鄂晓梅、刘瑞杰、李亦晨、秦建平为理事会副会长,聘任郎杰为秘书长。

戴燕对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表示祝贺,对当选的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和领导成员热烈祝贺。肯定了仲裁取得的发展和成绩,也指出了一些制约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问题。戴燕就贯彻落实好白永平厅长、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郑振玉副局长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仲裁工作讲五点意见:把握党和国家要求与期待,提高对仲裁工作的认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仲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和论述中对发挥仲裁作用作出指示。明确各级各单位职责任务,完善仲裁治理结构。推进仲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两级上下联动,行政、协会和仲裁委员会协同发力,推动仲裁管理水平实现实质性的提升。拓展和深化服务,提升仲裁服务质效。实现业务规模的新增长、知识产权和涉外仲裁工作的新进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新成绩。加强仲裁质量建设,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完善仲裁质量管理,加强对各地执行情况的调度和检查,纳入今年的考核指标。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改变仲裁员入口的粗放管理,提高仲裁员准入门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在推进行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本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使内蒙古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七个成立自律性仲裁协会的省区。新的理事会要讲政治、谋大局、重实干、做表率,围绕加强自律管理、推动行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做出新成绩、展现新作为。

内蒙古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供稿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