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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交流 互促共进 ——榆林中院到巴彦淖尔法院考察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1月1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清一行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开展座谈交流。巴彦淖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治中,副院长付海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强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巴彦淖尔市中院和临河区法院对巴彦淖尔两级法院环资审判类型特点、案件受理、队伍建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情况依次进行了充分交流,并针对环资审判模式创新、践行动态修复理念、案件集中管辖等问题开展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会议现场氛围融洽。

吴小鹏院长表示,巴彦淖尔市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些经验做法值得借鉴学习。希望以此次交流为契机,继续深化与巴彦淖尔市两级法院的交流协作,凝聚发展共识,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深、做优、做亮,共同为提升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献策献力。

此次交流学习,两地法院相互借鉴环资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达成了互学互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共识。下一步,巴彦淖尔中院和榆林中院将继续秉持交流合作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保障黄河“几字湾”生态安全、助推绿色发展的司法职责和使命,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梁雁婷)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