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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乌海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发布将有效提升机场净空管理工作实效。

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和《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核管理办法》,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建设项目的净空审核流程、临时障碍物的管控等方面提出新的管理要求,乌海机场立即据此组织人员草拟新的净空管理办法,并协调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向政府15家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对意见的整理和研究,最终形成定稿上报乌海市政府。在各方协调配合下,2023年12月28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乌海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机场净空保护的适用范围;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的净空审核程序;净空保护区域内的禁止行为等内容。

《办法》的成功发布,标志着乌海机场今后在净空管理方面将有规可依,进一步提升本场净空保护工作效能,为创造和谐高效的净空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刘涛)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