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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新年“大礼包”专属内蒙古林草领域!

1月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为推动《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落地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大支持力度,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共同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内蒙古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马强介绍,《共同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包括八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紧盯内蒙古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工作中的瓶颈制约,明确制定更加细化的一些举措,着力打通难点、赌点、卡点,推进落实国务院《意见》。

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

●支持打好⻩河 “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走廊一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加快实施库布其沙漠一毛乌素沙地、科尔沁沙地、巴丹吉林沙漠边缘(内蒙古⻄部荒漠 )等7个防沙治沙综合治理及巩固成果项目。支持在蒙辽、蒙冀、蒙宁和蒙甘交界区实施联防联治项目。

●将内蒙古103个旗县(市、区)全部纳入“三北”工程六期规划范国。加强“三北”工程资金项目政策保障,完善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综合报价机制,支持工程固沙与乔灌草多种治沙措施叠加使用。

●科学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原生沙漠和原生植被封禁保护制度。协同推进“双重”工程,支持防沙治沙示范建设,支持在巴彦淖尔、鄂尔多斯、阿拉善等地建设一批光伏治沙基地,推广“光伏+” 模式。支持“三北工程”研究院建设,推动磴口县和中国林科院沙林中心联合开展全国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工程建设。

强化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

●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大对林长制制度创新、考核激励、宣传培训等方面支持力度。推进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探索补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退化林修复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灌木林平茬,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加大对大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促进草原休养生息,防止超载过牧,支持建立草原网格化监管机制,提升草原过牧监管能力。鼓励开展草原保险试点。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支持提升天然草原生产能力,加强羊草、苜蓿等优质饲草基地和草种繁育基地建设。

●指导创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支持乌梁素海、岱海、呼伦湖及察汗淖尔等重点湿地保护修复。

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支持创建贺兰山、大⻘山等国家公园。加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草原公园试点及地方草原公园建设。

●指导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地实施。指导克什克腾、阿尔山、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和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工作。

●加强极度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支持建设旗舰物种保护研究中心和野生植物扩繁及迁地保护中心建设。

提升林草灾害防控能力

●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路网建设,加大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边境地区等高火险区防火道路建设力度,提升林区路网密度。

●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升级改造防火瞭望塔,增设航空护林驻防站点,支持无人机、卫星遥感导航通信等新技术应用,加强雷击火预警监测平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

●支持开展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松材线虫病预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科尔沁草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指导建设草原鼠虫害生物防治试点示范。

大力发展现代林草产业

●推动仁用杏、沙棘、文冠果、榛子等木本粮油基地和肉苁蓉、荒芪等中(蒙)药材基地建设,支持内蒙古将塞外红苹果、蒙富苹果、仁用杏、沙棘、文冠果、榛子等特色林草产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范围。

●支持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支持打造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支持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等地区探索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鼓励与光伏产业配套的设施农牧业、植物工厂、现代牧场等新型产业发展。

●支持包头市、阿尔山市开展碳汇试点,建立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碳监测评估中心,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包头市开展碳汇监测评估试点。

推动改革发展

●支持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转型发展。协调支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龙头企业申报等,支持市政建设、医疗教育、智慧林业等,推动明确林业林政长期执法授权,提高国有林区生态保护建设能力。

●推进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健全草原监测评价体系,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探索草原生态修复科学治理模式和可持续利用路径,为全面深化草原领域改革积累经验。

●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构,拓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

●支持国有林场试点建设,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推行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联合经营模式。支持扩大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范围。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建设。

●支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蒙古国等周边沙源国家在沙生源监测与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项目交流合作。协同推进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建设。

增强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加强草种繁育、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建设一批灌木树种、乡土树种草种采种基地,支持野生乡土草种繁育保护基地建设,支持耐干旱、耐瘠薄、耐盐碱灌木树种为主的保障性苗圃建设。

●加强防沙治沙科技攻关,加大“三北工程”攻坚战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等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生态定位观测站、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林草综合监测。

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支持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和国防外交、保供煤矿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地草地。允许城镇开发边界内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项目采取批次用地方式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支持鄂尔多斯市探索开展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草原审核审批合并办理。优化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征占用草原办理程序。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邀请“三北工程”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派遣科技人员开展包片、包点工作指导,促进基层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鼓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互派干部人才交流挂(任)职、学习锻炼,培养复合型人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常态化联络会商机制,定期对接研究解决内蒙古林草改革发展大问题,建立台账,分解任务,压茬推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包荭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