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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6日电(记者 安路蒙)记者从26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旨在出台一个具有引领性作用、可具体操作、能细化落实的文件,进一步推动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走深走实。

《若干措施》共28条,明确了负责对各项工作和民族工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筹协调的两个责任部门,要求各类机构和组织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三定”规定、纳入相关职能职责;在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工作、地方性法规审核审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及资金审核、北疆文化品牌打造、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若干方面,对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提出要求。

《若干措施》注重从责任和机制上作出部署,力求把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明确下来,解决好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文件聚焦全面贯彻主线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引领和推动各方面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各项工作中,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活,成为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