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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推进国务院《意见》落地落实系列谈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需要我们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以切实行动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只有思想上高度统一,才有意志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协调。内蒙古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把这一传统和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发扬光大,建设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至关重要。我们要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推进研究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聚焦聚力,夯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才能更好绽放,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再上台阶。要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力量生于团结,幸福源自奋斗。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在全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扛重任、担重责,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生动实践中展风采、作贡献,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将不断开创新局面、赋能新发展。(籍海洋)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