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保险行业虚假诉讼(保险欺诈)系统治理协作机制内蒙古模式”专题研讨交流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

12月15日上午,“保险行业虚假诉讼(保险欺诈)系统治理协作机制内蒙古模式”专题研讨交流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本次会议旨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调研实践和课题研究为抓手,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路径,积极搭建保险行业和“公检法律”及相关联行业之间的信息互通与协作平台,围绕高质效防范和打击涉保险领域虚假诉讼(保险欺诈)行为,理清思路,多方赋能,凝聚合力,打通堵点,积极探究依法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促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蒙古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经侦总队、刑侦总队、交管局、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鉴定、公证、律师行业、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等相关领域专家,《车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专题研究——以内蒙古地区车辆保险理赔纠纷为例》课题组相关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内蒙古保险学会秘书长及协会学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此次研讨交流。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德刚、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党代表李昱应邀参会并从专业领域参与讨论交流。

与会代表围绕共同推进“保险行业虚假诉讼(保险欺诈)系统治理协作机制内蒙古模式”(以下简称“内蒙古模式”)开展专题研讨交流。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组织推进调查研究,聚焦车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提供检察智慧,与内蒙古保险学会联合开展《车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专题研究——以内蒙古地区车辆保险理赔纠纷为例》课题研究并提出'保险行业虚假诉讼(保险欺诈)系统治理协作机制内蒙古模式'”,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国强结合7类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内蒙古模式”形成背景、目标定位、基于课题研究的调研实践和成果转化思路。强调了法治思维系统治理在打击涉保险领域虚假诉讼的重要性和形成系统合力解决当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性、重要性及现实意义。

应邀参会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经侦总队、刑侦总队、交管局的四位公职律师分别结合本领域实务进行交流发言,介绍了在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作出的实践探索,指出当前治理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实务研究会会长王葆元围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遏制保险诈骗提出相关意见。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的三位专家结合近年来在鉴定评估实践工作中,涉及保险欺诈、虚假诉讼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发言交流,重点强调了鉴定在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虚假诉讼中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可以通过专业的鉴定技术和严格的评估标准,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能充分解决保险行业遇到的痛点问题,愿意协同为构建“内蒙古模式”贡献专业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刚表示,本次交流很充分,交流内容很丰富,更像是一场头脑风暴,与会各方通过交流互补所长、互相启发,在后续的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将会积极贡献律师的专业智慧和律所的平台资源。

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会长李昱向与会人员介绍内蒙古公证行业的发展状况、公证的职能与效力,表示愿意通过多方交流凝聚共识,积极参与共治,在“保险行业虚假诉讼(保险欺诈)系统治理协作机制内蒙古模式”中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内蒙古模式”添柴加薪。

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郑征平就虚假诉讼防范和治理提出了建议,强调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络,增进媒体对保险行业的了解;当前打通信息数据壁垒所存在的瓶颈,要逐步推动信息共享;推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观念的转变,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以义取利、诚实守信。

平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葛慧敏作为保险公司代表介绍了人身险行业当前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和相关案件处理情况,分享了公司在防范和应对“代理退保”黑产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内蒙古保险学会秘书长李慧娟全程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会议指出,构建“内蒙古模式”是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机制的实践探索,通过交流,与会人员集聚共识,愿意积极贡献各方专业智慧力量,为构建“内蒙古模式”添砖加瓦,共同推动“内蒙古模式”落地见效。会议倡导建立长效交流机制,今后与会各方要在行业智库建设、实务交流、专业培训、党建联建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交流,为助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贡献各方力量。(杨晓晨)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