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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证监局对国泰君安一营业部出具警示函

12月15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营业部”)自2021年9月起建立了三个客户服务微信群,但未按照内部制度规定进行报备,群内发布的信息未经合规人员、营业部负责人审核。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存在不足,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故决定对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其应加强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年内有15张罚单与微信展业相关

微信作为从业人员与客户交流沟通、分享资讯的最大平台工具,给展业带来了便利,但也有不少券商由于管控未到位而踩雷。据梳理,年内已有15张罚单与微信的不当使用或管理相关。

8月,上海监管局对民生证券分析师方某出具警示函。方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存在未经审核在未向公司备案的与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有关的微信群中发表关于上市公司的评论意见的情况,其中个别上市公司为任职机构未覆盖的公司,或相关评论意见超出任职机构已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

6月,江西证监局对国盛证券从业人员王某涵、张某晓、鞠某海出具警示函。经查,王某涵将制作的“每日一图”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客户发送,造成不良影响。

5月,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该分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向客户宣传开户送积分兑礼品活动,新开户客户通过活动获取的积分可以在积分商城兑换实物礼品。

4月,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员工余某峰被监管警示。在任职期间,余某峰以个人名义私下通过个人微信向未和世纪证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规范自媒体展业

对于自媒体展业过程中不断暴露的问题,部分地方证监局已有行动。

在河北证监局11月的《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河北证监局表示,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展业风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将所有员工新媒体账户纳入合规管理体系,定期抽查展业内容,提高合规培训频率和质量,规范员工展业行为。积极发挥科技管理优势,实现对展业全流程管理。

而早在2021年,上海证监局就在下发的《关于规范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通知》提出三点明确措施,要求各券商对照自查。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