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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项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落实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各项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落实。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有55.04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34.7万名70至79周岁低保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政策,4.05万名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政策,已累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28万户。

内蒙古自治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692所,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8.4万张,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数量达到174个,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1.5万张。内蒙古累计建成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168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7.6%,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累计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1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3.3%;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4910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44.5%,全区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和可及度大幅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已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5.3万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提能增量。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赵曦

[责任编辑: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