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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开启不动产登记存量房双预告合并办理“速”时代

近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三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开展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三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包头市成为自治区首家开通存量房双预告合并办理的城市。

存量房是指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后的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房改房、二手交易房等。据了解,在以往的存量房交易过程中,需先办理完毕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金融机构才能根据借款抵押合同放款,存在资金占用多、办理时间较长等弊端。开通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可有效降低办事成本,节约办事时间,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金融机构贷款风险,促进“交房即发证”常态化。

目前,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受理大厅已实现线下同步受理存量房预告登记业务,当事人提交一次申请,1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中心将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条件具备后向线上延伸存量房预告登记及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并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探索推出新业务、新模式,为广大企业和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记者:姬卉春)

[责任编辑:任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