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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为中小学引进高层次人才 最高奖励50万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12月1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出台《呼和浩特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条措施》(以下简称10条措施),安家费最高50万元。

据介绍,10条措施聚焦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基础教育领域,具体包括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创建一批优质示范特色高中,实施一批智慧教育“数字化”建设项目,培养一批“特优中学生”,引进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培育一批富有竞争力的教学成果项目,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校长、教师、教研员队伍,制定一批关爱教育工作者的“暖心举措”,完善一套“有机更新”的队伍管理机制,搭建一个“以奖促优”的评估监测平台。

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C9联盟高校毕业生,给予50万元安家费。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安家费。引进本硕就读院校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给予20万元安家费。引进其他符合《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

此外,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家属申请随调的,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按相关政策积极协调办理随调手续。

10条措施还明确,加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植与奖励。市级每两年举行一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科研经费奖励。获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科研经费奖励。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科研经费奖励。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