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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规范秋粮收购行为提醒告诫书发布

日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发布《关于规范2023年秋粮收购行为提醒告诫书》。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本市秋粮收购市场稳定。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在收购粮食过程中要按质论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不得实施压级压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在收购秋粮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不得自行制定标准或以参照市场规则为由,违反按质论价原则,实施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合法利益。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必须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符合国家粮食交易规定要求、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粮食称重、粮食定级等设备)。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粘贴检定合格标签及标注有效期限,不得随意破坏计量器具。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应加强自律,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秋粮收购检查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全市各粮食经营主体进行监督,如若发现在秋粮收购过程中出现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李岸)

[责任编辑:任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