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自治区社保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修订工作

11月27日—12月2日,自治区社保中心组织召开《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修订会,中心王晓颖副主任、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处副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盟市旗县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晓颖副主任强调,修订工作对于规范经办行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随着人社综合业务办理平台上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提级管理、“同审统办”试点工作的启动、财务业务一体化等工作深入推进,对经办规程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要将这次经办规程修订工作作为一次学习交流的机会,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修改过程中,在参考人社部2019经办规程和三个省市经办规程的同时,又充分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按照人社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盟市直发待遇、“同审统办”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基层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纳入经办规程之中。

下一步,中心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细化完善经办流程,指导各地经办机构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机制化。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