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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联公布十条激励机制推进文艺精品创作

会议现场。

12月7日,内蒙古文联推进文艺创作工作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上公布了《内蒙古文联关于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的十条激励机制》(以下简称《激励机制》),旨在进一步推动内蒙古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激励机制》明确,内蒙古文联将从开展主题采风培训、组织实施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工程、提供创作孵化场地、提供精品创作专业保障、拓宽创作资金来源、发挥评奖激励作用、建立冲击国家级奖项推进机制、加强文艺评论推优、建立精准宣传机制、助推文艺人才成长等十个方面,激励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潜心创作、力推精品。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文联组织要胸怀“国之大者”,抓好重大主题文艺创作;要以人民为中心,讲述温暖人心的百姓故事;要坚持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拓展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扶持创作;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创作汲取营养;要改进评论评奖,提升精品创作引领力;要加强宣传推介,扩大文艺精品传播力;要扛牢岗位责任,紧紧抓住“创作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文艺力量。

当天,何燕敏、颉元芳、牛海坤、任冬伟4位文艺家和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包头市文联、鄂尔多斯市文联3家单位现场交流发言;各盟市文联主要负责同志,内蒙古各文艺家协会主席、文艺家代表,以及内蒙古文联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和协会秘书处的主要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前,内蒙古文联领导班子聚焦文艺创作,分别带队深入各级文联、各文艺领域、各类文艺机构和群体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13场,与近200名文艺工作者交流沟通,发放收回网络调查问卷近千份。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马芳

[责任编辑: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