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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执行专项行动总结暨新闻发布会

为了进一步让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11月30日下午,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执行专项行动总结暨新闻发布会。巴彦淖尔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陈国辉、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日恒,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煜,旗政协副主席张海青、旗司法局局长吉仁浩雅尔、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邢春出席会议。旗纪委监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内蒙古法制报社、巴彦淖尔日报社、旗融媒体中心记者等部门和人员应邀参会。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平主持会议,法院班子成员、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建中通报了我院2023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三次执行专项行动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2023年,截止11月30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473件,执结案件3074件,执结率88.51%,执行到位金额9.26亿余元。发布失信限高人员2536人次,拘传拘留70人次,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2人,执行工作质效稳中有进。

2023年共开展3次专项执行行动,覆盖年初、年中、年末,主要在涉民生、涉农、涉企业、涉金融案件上持续发力,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颗粒归仓。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共出动执行干警1305人次,车辆425台次。共执结案件433件,执行到位款6049.9万元,强制腾退交付房屋70套,被执行人在强制腾退行动震慑下,主动腾退房屋32套,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46人。专项行动中,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连续作战,24小时备勤,全天候行动,奔赴全旗各执行现场,全力执结案件。切实执结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让当事人“纸上权利”变“真金白银”,兑现了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也展现了前旗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执行攻坚的决心和信心,引起人民群众热烈反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专项行动中,特邀市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政法委、公证处及媒体记者全程参与见证执行过程。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以图文和短视频方式在法院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抖音平台持续报道案件执行动态、典型案例及执行现场等,发布视频40条、浏览总量超290万,单条视频浏览量最高超78万,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许多被执行人主动前来法院履行义务,真正实现了"惩戒一起、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专项行动中,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10面锦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上,张海平院长宣读了表彰决定,对执行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乌日恒副主任对执行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表示,今年以来,旗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三次执行专项行动。院领导班子靠前指挥、督促落实,广大执行干警不畏艰辛、担当奉献,专项行动成效显著。通过行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展现了司法能动性,为全旗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就切实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内蒙古法制报社、巴彦淖尔日报社及旗融媒体中心记者围绕执行工作新举措、如何解决执行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提出了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苏建中专委结合工作实际,依次给予全面细致的解答。

此次新闻发布会圆满结束。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聚焦执行公正与效率,积极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附:媒体记者提问——

内蒙古法制报社记者:今年你院在执行工作中有什么新举措?成效如何?

我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执行工作,今年,院党组多次召开涉及执行工作的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对不足的指标探讨解决办法,执行考核机制与绩效方案,从全局的角度探寻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法。执行局每周召开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局长以及各组组长参加的周例会,对上周的执行工作进行回顾,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各项指标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并且研究部署一周的工作,将上级法院要求的核心指标情况分解到人,提高每一位案件承办人对于指标的整体认识。今年我院开展了涉金融案件腾退房屋、涉民生、涉农小额案件三次执行专项集中行动,对重点领域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长期坚持,直至归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及反响。

今年我院的执行工作主要侧重于涉民生、涉小额案件,从小处着手,惠及大众,“抓小抓多”,即抓好涉及面广、数量占全院执行案件近80%的小额案件的执行,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对于涉企、大额的执行案件,我们一方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于仍有市场活力的被执行企业,贯彻落实善意文明理念,充分利用执行和解制度,积极推进双方当事人通过和解分期履行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形成“放水养鱼”效应。

巴彦淖尔日报社记者:法院执行难,难在何处?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通常碰到两类案件:一类就是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职能作用就是: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或者抗拒执行、有关有义务协助执行单位或者人员不依法协助执行、有关人员或者部门干预正常的执行、以及法院自身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执行不力或者违法执行等情况,这一类案件从类别上来看,就是属于“执行难”案件。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通常有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譬如执行力量不足、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以及公民法制观念淡薄、执行立法不完善等。

另一类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或者经过执行法院穷尽手段仍然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执行案件。对于这类案件,虽然从形式上也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权益没有得以最终实现,但是从本质上来看,此类案件实则属于申请执行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诉讼风险、执行风险),属于“执行不能”案件。“执行不能”是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虽然已经使用了所有的法律许可的措施手段,但是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没有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者至少暂时无执履行能力,因而不能执行。

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记者:法院下一步执行工作有什么新的举措?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创新执行工作举措。一是不断加强执行力度,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案等重点案件及长期以来未能执行的案件进行清理,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直至将这些案件清零。二是进一步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的优势,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过程中案件管理、司法查控、案款管理、执行指挥、司法网拍、信用惩戒等功能进行整合,科学合理配置执行指挥中心人员,不断优化、规范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流程。三是不断推进执源治理。凝聚多元合力,遏制执行案件增量。首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矛盾调解中心作用,在旗委、政府领导支持下,调动社会力量,健全分层递进化解纠纷体系,有效降低诉讼案件数量;其次是树立“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理念,做好诉执衔接工作,加强诉讼法官释法说理和履行督促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兑现法律义务;三是规范执行立案。在执行立案前建立执前和解机制,执行部门配合诉讼法官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综合办公室  郝军)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