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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吸收合并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

1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的批复显示,鉴于内蒙古银行收购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同意该村镇银行因被合并而解散,其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内蒙古银行依法承继。

天眼查信息显示,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内蒙古银行作为发起行,持有该行51%股权。

根据官网,内蒙古银行曾于9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收购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新设分支机构的实施方案、关于与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等多项议案。

据了解,内蒙古银行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合计持有该行37.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银行资产规模近1500亿元,全行持牌机构143家,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和区外黑龙江哈尔滨市,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其中控股6家,参股25家。

年报显示,该行指导主发起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三农三牧”,持续加大对“三农三牧”支持力度,引导村镇银行金融资源要素向乡村振兴领域集中。

截至2022年末,该行31家控股参股村镇银行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300亿元,占总贷款额的85.5%,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222亿元,户数1.78万户,农户贷款余额106亿元,户数6.03万户。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