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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消除盲区死角,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通告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单位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等,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安排人员执勤值守;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日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严禁在室内、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要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走廊、阳台、厨房、屋顶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离开住所应及时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危险场所吸烟、违规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责任编辑:辛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