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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未成年工作四项机制 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宣、援、助、救”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律服务,构建未成年综合保护大格局,全方位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全面推动2023百日攻坚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以法“润”心

全覆盖抓实普法宣教机制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年度“谁执法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委、妇联、教育厅、民政厅等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监测普法工作进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强化法治教育宣传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区2800多所中小学校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专题报告、法治讲座等活动。全区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90多个,27.3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宪法朗诵、宪法征文等活动。联合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自治区第一届优秀青少年“模拟法庭”评选活动,引导学生“沉浸式”学法用法。创新模式推动未成年法治宣传入脑入心。呼和浩特市在每年4月、9月组织开展“开学季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周”活动,同时将法治知识在中考占比提升到7.6%。鄂尔多斯市策划举办“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共同缔造幸福童年”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赤峰市组织建立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启动“女童保护”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一校一讲师工作,打造形成“叮咚法律宣讲团”“丽丽工作室”等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品牌。

以法“暖”心

全链条抓实法律援助机制

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未成年法律援助优先级。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三优”原则,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公安、检察院、法院通知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通晓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728人次。创新定制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未成年”版。创新实现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内蒙古 12355 青少年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遇有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第一时间接听,不仅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更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化解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取得明显社会成效。截至目前,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话务量26万余通,接通率97.70%,满意度99.95%。

以法“归”心

全过程抓实社矫监管机制

坚持分类管理,注重隐私保护。全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根据年龄、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坚持强化矫治,注重行为监管。将监护人吸收为矫正小组成员,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督促监护人履行监管、抚养、管教职责。落实每日签到制度,及时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将管理落到实处。坚持教育为主,注重心理疏导。通过“四突出”“四必谈”教育矫正模式,及时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依托社区矫正中心、综治中心等阵地,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系列活动;联合学校引入心理、法治教师进行心理疏导与法治教育,帮助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心理辅导319人次。坚持落实帮扶,注重用心用情。联合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对矫正对象进行关爱帮扶,协调劳动就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技能和就业技能的培训,促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2022年以来,全区共有1152名未成年人解除社区矫正,回归家庭和社会。

以法“启”心

全方位抓实教育改造机制

加强未成年犯监区规范化建设。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特点,积极推进监狱管区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做到对服刑人员活动空间、行为规范、会见帮教等方面进行分级处遇。持续抓好基础文化教育。将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列为九年义务教育对象,分为小学班,初一班、初二班、初三班及扫盲班,从文化教育、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矫正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提升未成年犯罪教育改造质量。同时与技术学校合作,构建未成年职业教育网络,为未成年服刑人员融入社会打下基础。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坚持组织未成年服刑人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由管区民警讲解新中国史等理论知识,组织观看红色影视作品,开展演讲、唱国歌、宣誓等一系列活动,充分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司法厅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