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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7期>做实案件质量评查 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区委政法委、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于10月下旬对2023年1至9月不起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启动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

为保证评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了案件评查委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同志担任组长,成员除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外,另运用督考“e”体化数字管理平台抽取了我院7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此次评查工作的评查员。此次共评查案件19件,以网上评查为主,书面审查为辅,采取员额检察官个人评查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社会效果进行全面评查。

经评查,共发现文书瑕疵5项,程序瑕疵1项,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业务部制发通报予以反馈至各办案部门,要求各办案人员对照本次评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办案时未发现或发现未监督的要逐一监督纠正。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整章建制,避免今后出现同类问题。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格局,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来源:李敏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