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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查处一起传播血腥恐怖视频案件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反恐部门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刘文邦利用手机从微信号:tese0009(昵称:邦邦邦)给微信群“一地鸡毛”群里传播血腥恐怖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刘文邦对其传播血腥恐怖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文邦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任何“非法”持有、传播暴力恐怖和极端主义的音视频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谢鹏 李飞翔)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