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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多套优质商铺及住宅拍卖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磴口联社6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1

标的2

标的3

标的4

标的5

标的6

标的7

标的8

标的10

标的11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18时止。

二、竞买登记手续:

1、拍卖保证金按拍卖起拍价10%由竞买人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户名: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505016766370000126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竞买不成的,由拍卖人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18时。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其他说明:①上述拍卖标的均有保留价②上述拍卖标的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证明为准。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对误差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③拍卖标的原产权人或对应债务人不允许参与竞买。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介绍、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对拍卖标的已知或可能存在的权利或质量等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⑤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五、拍卖成交后付款方式分为:

1.现金支付方式。

2.贷款支付方式:首付最高为拍卖成交价的30%,贷款最长年限为10年,竞买人征信须无不良记录且资质审查由委托方负责。

3.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首付为拍卖成交价的30%以内,分期付款年限最长为10年,竞买人征信须无不良记录且资质审查由委托方负责,未通过委托方资质审查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不得采用分期付款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方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分期付款协议书。

六、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房屋产权证过户所需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委托方、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但采用分期付款支付方式的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七、特别说明:

1.标的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

2.成交的标的尚存在租赁关系的,委托人应负责为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八、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景辰花园8号楼107门店

联系方式:18547849888  (微信同号)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