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包头一女子入室盗窃11万元现金……

11月8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一起入室盗窃案,涉案金额11万余元。

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9月19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鹿港小镇居民刘先生来到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报警称:家中11万元现金和一枚彩金钻戒被盗。

民警现场调查发现,刘先生在一周前将11万元现金存放于家中,一直未发现异常,报警当日回家取钱时才发现被盗,刘先生无法说清具体被盗时间,案发现场也被破坏。在现场勘察中民警发现,刘先生家住顶楼,门窗均未有暴力破坏等痕迹,室内无明显翻动,被盗现金存放位置十分隐匿,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民警随即对受害人的关系网进行仔细梳理,并对小区周边监控视频逐帧过筛,最终锁定受害人刘先生的前女友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调查发现,孙某某案发后已返回辽宁省沈阳市,为逃避法律制裁,孙某某每天更换食宿场所,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10月10日,民警将孙某某成功抓获归案,并从其车内搜出现金69500元,彩金钻戒一枚。在大量证据面前,孙某某承认盗窃的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与受害人刘先生恋爱两年分手后,一直对刘先生心怀恨意,便利用自己留下的房间钥匙实施盗窃以示报复。草原全媒·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周 蕾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