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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旗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旗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融媒体中心进驻动员会召开

按照乌审旗委统一部署,11月3日,十六届旗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旗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融媒体中心进驻动员会召开。旗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组长赵珺梅及巡察组全体人员,乌审旗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赵珺梅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政治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被巡察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把握监督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政治体检工作走深走实。

赵珺梅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高度,充分信任、理解、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做到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丽丽作表态发言,她表示,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接受监督,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现实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全力配合支持,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落实,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真正把巡察成果体现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要严肃纪律作风,树牢铁军形象,积极配合好旗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形象。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接访电话:15947738003、(受理时间为:早08:30时至晚17:30时);邮政信箱:内蒙古鄂尔多斯市1056号;电子信箱:15947738003@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党政新区10号楼B座205室。同时,在各被巡察单位所在地门口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