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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立群: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信用基石

当前,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除了把各类政策举措落实落细,还要为经营主体持续营造良好的软环境,而信用体系建设更要在优化发展环境中发挥牵引驱动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信用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初见成效,社会诚信意识持续增强,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下坚实基础。随着信用理念、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信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畅通经济循环方面,良好的信用环境、规范的制度建设,对引导各类要素充分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举措。在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助力政府优化监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加速器”的作用。

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是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经济运行水平的重要前提。加强信用监管,要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形成多方参与信用监管的强大合力,引导企业更好发展。还要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信用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解决企业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要持续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失信主体要以“过罚相当”为原则,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同时也要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增强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提升信用水平的动力。

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对引导全社会增强信用意识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治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专门就提升政府诚信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着重强调要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地见效,将有力提升政府诚信建设水平,助推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更好发展环境。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要进一步做好“信易贷”工作。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融资难题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的“痼疾”,追根究底,原因在于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以精准判断和识别中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近年来,相关部门围绕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这一牛鼻子,推出了“信易贷”模式,通过打造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有力提升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不断优化“信易贷”模式,加快完善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长效机制,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融合应用,最大程度发挥平台合力、数据合力、服务合力,着力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

矛盾有主次之分,任务有轻重之别,做好工作就是要善于抓住重点、抓住关键,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抓好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在于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广“信用+”工程,促进有效供需衔接,优化资源配置。要以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增强信用产品供给,重点聚焦科研、质量和品牌建设、流通分配、消费投资、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强信用建设,完善各领域各环节的信用体系,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还要在进出口、国际投资、对外合作等领域持续推进“信用+”建设,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门立群系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