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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班举行

11月1日至3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举办全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盟市和部分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据了解,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经从10月15日起开始施行。此次培训班着重对处罚原则和适用、实施机关和管辖、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紧密结合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实际进行专题授课。

会议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要通过层层开展全员培训,准确理解处罚办法的核心要义,全面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业务水平。全面落实执法责任,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记者  刘志贤)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