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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4名代表当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10月25日上午,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297名全国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呼和浩特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晓华,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臻等4名内蒙古代表全部全票当选。

在全国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全票当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

自治区代表团副团长郑剑虹、代表戴燕分别被推选担任大会选举总监票人和执委会选举监票人。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赵曦

[责任编辑: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