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抓前端、治未病”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

为有效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重要作用,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解”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挥,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紧密配合,强化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10月12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对社区物业公司经理、物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参加人数40余人,主要讲解民法典中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物业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官通过讲解物业等典型案例,提高物业公司经理人履职能力、法律知识和义务水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专业能力,加强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和作风建设。同时对诉调对接的衔接对物业公司经理和人民调解员就司法确认如何申请规范进行讲解。

下一步工作中,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司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高效、便捷、为民”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王志忠)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