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一男子非法占用农用地30余亩 抓!

10月15日,随着男子任某某被清水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县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侦破告一段落。

今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县五良太乡白旗窑村委某村退耕还草地被人开耕并种植荞麦。

接警后,大队民警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及乡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查明,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退耕还草地复垦复耕种植荞麦,致使草地变为耕地,占用面积较大。经现场勘验、司法鉴定,任某某非法占用退耕还草地30余亩,给原有植被造成严重破坏。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对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该案已移送至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构成犯罪的,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环境破坏修复费用。草原全媒·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杨 佳 通讯员 刘桂清

[责任编辑:孙丽荣]